警示提醒
清廉醫院建設丨《九項準則》系列學習 以案警示 警鐘長鳴(一)
2021年11月16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國家醫療保障局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,發布《關于印發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的通知》。
《九項準則》內容
一、合法按勞取酬,不接受商業提成。
二、嚴守誠信原則,不參與欺詐騙保。
三、依據規范行醫,不實施過度診療。
四、遵守工作規程,不違規接受捐贈。
五、恪守保密準則,不泄露患者隱私。
六、服從診療需要,不牟利轉介患者。
七、維護診療秩序,不破壞就醫公平。
八、共建和諧關系,不收受患方“紅包”。
九、恪守交往底線,不收受企業回扣。
四川省內江市吳某違規受賄案
2003年至2019年,吳某利用擔任內江市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、內江市第二人民醫院院長兼內江市婦幼保健院院長的職務之便,先后在醫院基建項目承攬、醫療設備與藥品采購、后勤服務、人事招錄等方面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3257萬余元。
法院認為,吳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之便,在醫療器材、藥品采購、基礎設施建設、后勤保障、人員錄用等方面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,違法收受賄賂3257 萬余元(其中94.88萬元未遂),其行為構成受賄罪,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;對扣押的受賄犯罪所得贓款2254萬余元予以沒收,上交國庫;不足部分,繼續予以追繳。
提示
一、合法按勞取酬,不接受商業提成。
依法依規按勞取酬。嚴禁利用執業之便開單提成;嚴禁以商業目的進行統方;除就診醫院所在醫聯體的其他醫療機構,和被納入醫?!半p通道”管理的定點零售藥店外,嚴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點購買醫藥耗材等產品;嚴禁向患者推銷商品或服務并從中謀取私利;嚴禁接受互聯網企業與開處方配藥有關的費用。
九、恪守交往底線,不收受企業回扣。
遵紀守法、廉潔從業。嚴禁接受藥品、醫療設備、醫療器械、醫用衛生材料等醫療產品生產、經營企業或者經銷人員以任何名義、形式給予的回扣;嚴禁參加其安排、組織或者支付費用的宴請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娛樂等活動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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